案例五:老年人土地承包权益保护
/ 发布时间:2021-01-12 / 浏览量:3286
案例五:老年人土地承包权益保护
1.基本案情。老人马某贤承包了16.20亩的农田,从1998年耕种至今。由于老人的精心劳作,承包田的收益一直很好。然而,2019年4月,被告贾某成仗着身强体壮,强行占据老人承包的田地并自行耕种。老人马某贤多次劝阻,被告贾某成仍然我行我素。马某贤向法院起诉,要求法院责令贾某成归还自己的承包土地。
2.处理结果。法院审理查明,涉案承包田确实属于老人马某贤所有,被告贾某成强行耕种该地,没有法律依据或正当理由,但由于承包地已被耕种无法于本年度按原样返还给老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第十七条,法院判决被告贾某成停止侵权行为,并把2019年通过该承包地获得的所有收益,返还给老人马某贤。
3.案例分析。土地承包是农村土地政策的基石,是党和国家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、确保土地安全的重要制度。然而,农村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权利,却往往因年事已高、劳动能力和维权能力较弱,而受到漠视和侵犯。本案例中,老人马某贤是涉案承包地的合法主人,而被告贾某成却无视这一事实,不顾老人的强烈反对,擅自强行占据并耕种涉案承包地,是对老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严重侵害。该案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,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,快速有效地保障了老年人的土地承包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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