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观察:保险业应发力普惠养老
来源:中国经济报 / 发布时间:2024-04-16 / 浏览量:87
记者 朱艳霞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印发《“十四五”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》提出,引导金融机构对普惠养老企业和机构提供金融支持,对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。
老龄化程度加深加快、老年人口收入有限、国家养老服务供给不均衡以及老年人对多样性、高质量、可及可得的养老服务需求,让普惠养老更具现实意义。
一直以来,保险业凭借在养老险产品和养老保障服务领域的创新实践,持续积累运营经验,成为助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。在普惠养老方面,保险业通过提供普惠型养老险产品、运营普惠养老社区等方式积极实践。
不过,当前普惠养老险产品和服务仍存在供给不足、创新不够等问题,与老年群体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。例如,保险公司投资运营的养老社区,大多入住门槛较高,难以满足老年人对“惠”的需求,普惠型养老社区相对较少。
针对这一现象,保险业需精准把握老年群体的保险需求,运用包容性治理理念,提供公平可得、保费较低、保障适度的保险产品和服务,让保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老年人。
一方面,要大力开发适合老年人群需要及支付能力的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,探索扩大对既往症和慢性病老年人群给予合理保障,着力满足高龄老年人保险保障需求。同时,要有丰富的养老产品可供选择,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。对此,政府部门可通过税费减免、制度规范等,创造良好环境,激发保险公司参与普惠养老险供给的积极性。
另一方面,要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提供更多普惠型养老服务,更注重“惠”,即老年人能以较低价格购买较高质量的服务,包括保险公司正在布局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、投资运营的养老社区,增加普惠型服务供给,增强养老服务可得性,让老年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和福利。
此外,要更加注重均衡供给。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,提供适合农村的养老险产品和服务,增强农民养老服务购买能力,缩小城乡养老服务差距,增强养老服务普惠性。
既“普”又“惠”是广大老年群体对养老服务的朴素愿望,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举措,保险业可以有更大作为。
责任编辑:华青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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